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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国蓝天保卫战取得一定成效,空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好转,但有一种污染因子却日益凸显,那就是臭氧。臭氧污染不是近些年提出的新概念,重要程度却已不同往日,特别是在夏季,臭氧已经成为导致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
2021年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三个标志性战役予以部署。
2022年末,生态环境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了《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5-9月为重点时段,目标到2025年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主要措施包括五项攻坚行动,一是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二是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三是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四是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五是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
可以看出,臭氧污染治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以VOCs和氮氧化物为重点管控对象,涉及家具、汽车、煤电、钢铁、水泥、焦化等多个重要工业门类,治理难度大。
今年以来,随着臭氧高发期临近,全国多地出台专项政策,遏制臭氧污染。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四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同时鼓励其他行业探索开展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改造。
与之相邻的广东省印发《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计划到2025年,全省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完成600余项固定源NOx减排项目,10000余项固定源VOCs减排项目,2000余项移动源减排项目。
要求现有钢铁企业2025年底前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加强监管。2025年底前,全省水泥(熟料)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鼓励采用低氮燃烧、选择性催化还原、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活性焦等成熟技术。
3月2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全省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实现超低排放;全省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玻璃、砖瓦、陶瓷等行业深度治理。
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深入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消除、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通过开展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VOCs污染治理达标等行动,加快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强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和油品储运销VOCs 深度治理,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的NOx减排力度。实现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比2020年下降10%以上的目标。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共14部门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
宁夏将实施VOCs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先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尤其是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确保达标排放。
实施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要求到2025年底,全区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全区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海南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也于4月份印发,该方案构建了海南省臭氧污染防治的顶层设计,明确VOCs治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部署了加快原辅材料替代,提升绿色生产水平;深化重点企业管控,实施“一企一策”精准治理;加强污染排放整治,清理简易低效治理设施;强化移动源管控,推进车油联合治理;完善VOCs监测网络,提升精细化治理能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氮氧化物治理共六大重点任务,19条子任务。
6月份,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苏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钢铁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水泥、焦化行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江苏是经济大省,同时也是化工大省、钢铁大省,减排压力不小。
当前我国形成臭氧的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臭氧作为“十四五”期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形势依旧不容乐观。